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1〕167号)文件精神,省局定于今年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确定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
请各地各单位会同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单位,从第一批和第二批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择优推荐申报1家候选单位,具体标准条件按照《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妇联对申报单位开展材料评议、现场评议、实地考察,从中择优推荐3-5家上报国家局参评。
二、全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
请各地各单位会同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单位,从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2-3家候选单位,具体标准条件参照《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局将联合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妇联对申报单位开展材料评议、现场评议、实地考察,从中择优确定20家单位,于全省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上发布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8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局办公室,9月5日前省局将联合其他四厅局对申报单位开展材料评议、现场评议、实地考察;9月中旬确定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备选单位并向上推荐;10月上旬确定全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于10月16日全省粮食安全宣传周主会场上发布。
联 系 人:胡聪明
联系电话:0591-87565654 0591-87553821(传真)
电子邮箱:fujianliangshi@163.com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