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组织架构,建立专家讲师库,制定专家讲师库管理办法,首批5个河湖治理研究课题有序开展……作为厦门市河湖治理的创新平台,厦门市河长制研究院积极开展河湖治理科研实践,为构建健康、美丽、幸福河湖提供智力支撑。
2020年8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与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厦门市河长制研究院,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协议规定双方将共同开展河湖治理的科研、教育和实践,打造政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水治理战略智库。
年初以来,依托厦门市河长制研究院平台,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积极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中水回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关河湖治理课题研究和河长制立法调研,全面推进河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以河长制高效能治理推动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横向协同 吹响“统筹协调治水曲”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厦门全市上下不断探索更优化的河流治理模式和更有效的治理措施,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全流域系统治理共同体。今年5月,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赵龙签发厦门市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提出“构建健康、美丽、幸福河湖,推动厦门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
6月23日至7月23日,受厦门市河长办、厦门市河长制研究院委托,由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承担的《基于河长制平台的流域协同治理法治体系研究》课题组赴市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区级河长办开展实地调研,就当前河湖治理的难点等进行探讨,并达成共识。
纵向延伸 弹好“上下联动治水曲”
7月8日至7月15日,课题组赴同安、翔安、集美等6个区河长办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西溪流域、过芸溪等,详细了解各区流域治理项目进展和成效。从河流现场情况看,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水生态环境显著提升,水利设施配备完整,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面貌已经呈现在人们眼前。
在河长制高效能治理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各区河长办向课题组详细介绍了辖区内流域治理整体状况和区级河长制工作进展以及经验。课题组认为,各区在实践中创新探索流域治理模式,建立了系统全面的河长制制度体系与组织体系,有必要通过法治手段将好的做法加以固化,把河长制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更好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为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幸福河”高效能治理提供“厦门方案”。
7月16日,厦门市副市长、副总河长黄燕添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五次河湖长制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厦门市河长制研究院课题进展情况汇报。黄燕添指出,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厦门最新实际,全面加快推进,早日形成研究成果,为厦门“幸福河湖”高效能治理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下一阶段,课题组将把资源和力量下沉到镇街、乡村,开展基层水治理效能评估,探索常态化治理、法治化治理、系统性治理、数字化治理、高效能治理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