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重要部署,泉州市率先制定了12项具体措施,指导全市粮食储备工作,进一步提升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泉州市粮食安全基础。
一、领导重视,快速出台
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今年来,召集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针对泉州市实际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召开“米袋子”“菜篮子”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泉州市委牵头尽快出台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的具体措施。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泉州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二、措施具体,目标明确
根据泉州市粮食储备工作实际,在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规范粮食储备经营管理、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督检查、提升储备粮管理水平、增加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以及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地、各单位在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为各地编制好粮食储备“十四五”规划提供政策依据。
三、推动项目,补齐短板
以措施出台为契机,结合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推动泉港、石狮、德化等3个县(市、区)抓紧建设与储备规模相匹配的仓储设施。同时,推动各地积极提升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尽快实现全市县及以上中心粮库基本实现准低温储粮。推动城建集团抓紧落实应急成品粮低温储备库项目建设,填补泉州市国有企业没有低温成品粮储备库的空白。
下阶段,泉州市将认真贯彻落实12项具体措施,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将责任明确到单位,抓好督促指导,切实提升泉州市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