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近日发布,明确2021年福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指出将重点实施“3456”工程,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
“3456”工程,即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城乡生活污水整治等三大治理攻坚战;开展水电站生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饮水安全整治和河湖“清四乱”整治等四大巩固提升工程;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小流域生态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五大协同治理行动;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流域协同、公众参与、长效运行、生态保护、数字监管等六大河湖管理机制。
据介绍,通过实施“3456”工程,福建力争到2021年年底,12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稳定在96%以上,小流域Ⅰ~Ⅲ类水质保持在92%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