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庄重宣布,中国力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30·60目标”。这一承诺不仅规划了“碳中和”计划时间表,也对中国金融业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也是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年来,福建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机制建设、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金融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尤其是林业金融创新等工作,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福建银保监局积极研究制定《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十四五”期间落实国务院、银保监会相关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以期更好促进福建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要求建成组织体系完备、政策支持有力、产品服务丰富、改革创新活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体系,在支持试验区绿色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服务体系方面,要求力争“十四五”期间辖区绿色支行等分支机构突破50家,绿色金融专业队伍突破200个,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突破1000人,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要求在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消费金融、碳汇金融、绿色保险等领域推出有影响力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三明、南平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要分别打造3-5个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创新示范点,总结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和品牌。在融资总量和结构方面,要求“十四五”期间,辖区绿色金融要力争实现“四个不低于”(绿色融资余额整体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融资总体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绿色融资客户总数(项目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绿色融资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每年提升幅度不低于1个百分点)、“一个100%”(新开工重点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率达100%)、“一个大幅提升”(绿色保险保障金额较上一年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的目标。
《意见》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包括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全流程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前瞻管控;二是全力满足重点领域绿色金融需求,包括支持能源生产消费变革、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持绿色农业发展、支持绿色消费发展;三是主动激发绿色产品服务创新潜力,包括建立“绿色清单”制度、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优化绿色保险服务、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四是推动完善外部发展环境,包括构建绿色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网络科技赋能机制、构建风险补偿和外部激励机制、构建绿色金融同业互促机制、构建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意见》还围绕加强党建引领、健全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推动、开展宣传表彰等方面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021年一季度,辖区绿色融资余额达2636.16亿元,比年初增长7.74%。下一步,福建银保监局将按照《意见》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金要素向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等领域聚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福建绿色金融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