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我市近日出台《泉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市344万亩天然乔木林和13万亩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将得到有效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根据《方案》,今年起至2025年,我市将重点开展以天然林退化修复、培育天然林后备资源、建立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合理利用天然林等为主要任务的18项具体工作项目。
严格天然林用途管制
《方案》明确,将严格天然林用途管制。对全市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
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严格天然林使用审核审批管理。
探索天然林赎买试点
《方案》融入泉州元素,彰显泉州特色。在培育天然林后备资源方面,我市将探索开展天然林赎买等试点,通过赎买、置换、改造提升等方式,优先将生态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位天然商品乔木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逐步推进天然林管护与生态公益林管理并轨。
同时,鼓励在废弃矿山、裸露山体、荒山荒地、退化人工林地上采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逐步恢复天然植被。
推广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
在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将开展天然林分改造、修复、提升技术研究,推广“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在国有林场建立天然林修复示范基地2000亩,并逐步在全市辐射推广应用。
同时,加强天然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强化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现代化装备建设,提升天然林综合管理水平。
推动天然林合理利用
《方案》提出,要推动天然林合理利用。利用优质天然阔叶树种林分资源,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适度培植壮大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开展古驿道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新兴产业。
同时,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大力支持灵芝、金线莲、铁皮石斛、金银花、石橄榄、黄花远志、棘胸蛙等泉州名贵中草药和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提高林农保护天然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化保护修复成效考核
《方案》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提出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通过制定天然林保护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和任务。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党委和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