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河护河宣传活动 陈艺娜 供图
“落实河长制关键在于机制推动,主要是深入挖掘河长制机制体制优势,创新管理模式,不断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保障千年古县‘溪水安流’。”近日,安溪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在巡查蓝溪河道大龙湖段时如是说。了解到,近些年来,安溪立足河长制管护、巡查、督促、协调工作内容,强化整体工作能力,全面纵深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抓在源头跟踪上 坚持“125”管护机制
“1”,即一套巡河机制。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查”、 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查”的巡河制度,上半年以来,县乡两级河长巡河共计3609次,河道专管员巡河 22343次。
“2”,即2支县流域水环境巡查队伍,分南北两线全天候、不间断开展全县流域水环境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以通知单形式移交属地乡镇和流域河长挂钩联系部门限期办理,县河长办再以周简报、月通报的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5”,即5个县级河长挂钩联系部门,要求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土办等,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协调督促问题整改。实现河流有人巡、有人管、有人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抓在结果导向上 落实“123”考核机制
一是每年组织1次年度考核,按照年度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由河长办牵头,组成6个考核组,分赴各乡镇开展年度考核。
二是2项同步考核,即组织对河长制、山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全县通报,兑现考核奖惩结果,将考核成绩纳入乡镇年终目标绩效考评,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三是对河长制年度考核位列后3名的乡镇,由相应的县级流域河长约谈乡镇河长,督促乡镇分析落后原因、查找问题差距,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抓在合力推进上,推进“124”协作机制
依托1个民间团体即安溪义工协会,组建的12支护河志愿服务队、14名志愿者民间河长,持续开展巡河护河宣传活动,从2019年9月组建至今,已先后组织开展巡河护河及宣传活动30多场次,打通河长制工作与人民群众间的血肉联系,畅通群众参与河长制决策、参与治理、参与监督的渠道,不断提高市民保护河湖的良好意识。
强化与县检察院派驻县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县法院派驻县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的2院联动,今年来已联合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巡查2次,开展上级督办件巡查督改1次,县检察院发出涉水检察建议书5份,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与县域相邻的永春、南安、漳平、同安等4地河长办建立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处置影响水环境问题。
“以强有力的创新举措,全力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安溪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不断完善治水护水管水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源头治理,守好护好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溪库、每一片水域,让“一江碧水穿城过”成为大美安溪一道永不褪色的靓丽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