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水利厅赖军厅长召集有关处室、单位专题研究推进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立法和闽江河道治理工作,听取了立法起草小组关于条例进展情况和省水电设计院关于闽江下游河道演变分析与安全治理措施研究情况的汇报。
赖厅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我省新时代流域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闽江、九龙江是我省最重要的流域,制定《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全流域保护管理,依法治水管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必然要求,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他强调:一要坚持以2021年通过审议为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二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立法,突出流域特点,进一步明确流域重点保护范围、主要目标和责任主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全社会共同建设保护幸福河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发挥专家优势,提高立法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解决闽江、九龙江存在的实际问题。
赖厅长指出,闽江下游河势稳定与防洪安全,事关闽江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前闽江下游河势变化尚未稳定,开展闽江下游河道演变有关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很有必要,应立即启动相关研究和治理工作。他要求:一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对闽江下游河道演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二要做好研究规划,细化研究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有序推进,提升研究实效和针对性。三要推进研究成果运用,谋划治理措施,对闽江下游进行系统治理,确保河道安全、防洪安全、水安全。
省水利厅林捷总工,省水电设计院余德贵书记,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