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水利局日前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给全县已建的1009公里水渠、615座水坝购买财产保险,总保险金额近3亿元,保险费80余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据悉,泰宁县以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为契机,试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保机制。今后,泰宁县农田水利设施在遇强降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协议修复受损渠道、水坝,此举可有效提高泰宁县农田水利工程抗自然风险能力,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水利局日前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给全县已建的1009公里水渠、615座水坝购买财产保险,总保险金额近3亿元,保险费80余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据悉,泰宁县以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为契机,试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保机制。今后,泰宁县农田水利设施在遇强降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协议修复受损渠道、水坝,此举可有效提高泰宁县农田水利工程抗自然风险能力,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