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创水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
2020-08-12   作者:官雅黎 姚焙威   来源:人民网

位于永春县一都镇光山村的莲花山,北与三明市大田县交界,西与龙岩市漳平市毗邻,是泉州母亲河“晋江”的重要发源地,亦是晋江、闽江、九龙江的交汇处。

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水资源污染行为相伴而生,但由于该地地处偏僻,存在案件管辖不明朗,地域衔接不顺畅,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饮水安全存疑,治理如何跟上?治理盲点犹在,监督如何补上?福建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为水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出新招、献实策、破藩篱,走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实现司法为民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同心发力。

创新机制

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为破解流域跨行政区划多头执法难题,强化对流域内生态资源环境的全方位保护,永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域生态检察监督协作,于2018年5月24日牵头联合大田县、漳平市两地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三地交汇的永春县一都镇莲花山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基地,明确建立涉水源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络员及区域信息共享、诉讼监督协作、公益诉讼配合、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办案机制、开展法制宣传等6项工作机制,加强晋江、闽江、九龙江支流水源的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督促环保、水利、国土、农业、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跨区域检察相互监督、相互支持、分段治理、整体联动。

“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义不容辞的职责。接下来我们还将不断加强与三地行政执法部门的互动联系,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扩大‘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联盟阵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司法服务。” 永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鹏如是说。

协调联动

解决跨区保护难题

“一些污染企业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将厂址选在市县的交界处,这些地方人迹罕至,而且是各地职能部门的执法死角。”永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烽艺说。

2018年6月,永春县检察院依据“三江”协作机制受理漳平市检察院移送的一起水污染线索。位于永春县与漳平县交界处的一家“散乱污”造纸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企业,近两年来该厂废水、污水直排入河,对下游民众饮水造成严重污染,被多次举报。由于地界不清,行政区划模糊,导致执法管辖存在争议,调查处理工作频频受阻。

2018年7月5日,两地检察院分别牵头会同县民政、国土、河长办、环保局四家单位,到该造纸厂开展跨区域流域污染问题现场调查处理。两地检察院牵头河长办及环保部门对造纸厂环评、设备、能耗、排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民政、国土部门对造纸厂所在位置进行现场测量及定界确权;电力部门对造纸厂电力使用情况进行察看。经现场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在造纸厂老板自愿拆除的情况下,由漳平市环保局负责造纸厂拆除监督工作,其他部门全力配合,两地检察院、河长办做好后续跟踪监督工作。当年7月23日,在各方通力合作下,位于交界地带的造纸厂终于拆除完毕。此次联合监督执法是“三江”生态水资源保护协作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的跨地区协作,有效破解了跨界污染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

此后,三地检察院依据“三江”检察协作机制,陆续开展了联动普法及线索摸排等跨区域行动,包括在“三江”交界永春县一都镇开展水资源生态保护普法宣传,联动调查位于永春、大田交界生猪养殖厂直排污水,大田、漳平交界矿区水体污染等跨区域案件。

依托办案 

构筑生态保护屏障

山水相依,而水之源在山,坚持山水综合治理,才能实现生态平衡。

2019年12月,漳平市检察院向永春县检察院移送一起交界地带空气和土壤污染线索。漳平市检察院在办理陈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发现陈某、廖某在永春县一都镇鲁山村“路坑”山场的一处违建熔炉厂焚烧电子垃圾炼铜,直接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案件判决后,该厂处于废弃状态,可能持续造成土壤、空气污染。

永春县检察院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跨市界巡山行动,到涉案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理顺监管职责,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该熔炉厂进行拆除。同时,针对巡山过程中发现的该山场另一熔炉厂未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直接用熔炉提炼化工材料致环境污染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工作。

环境的改变,当地百姓最有发言权,“拆除了这些熔炉厂,再也不担心山里时不时飘来难闻的气味了。”王大伯等村民交口称赞检察院为民办的这一实事。

三地交界的莲花山林业资源丰富,在带来宜居美誉的同时也吸引了一些贪婪的目光。近年来,滥伐、盗伐林木犯罪频发,三地检察院在严厉打击该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坚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如永春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将生态修复情况纳入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考核的工作办法(试行)》,责令被告人恢复水资源区地形地貌和植被等,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的有机结合。该《办法》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并转发推介。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20起案件进行生态修复情况纳入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考核,涉及修复林地累计777亩。

科技助力

前移检察监督关口

环境资源的破坏更多时候是不可逆的,如何更加及时、精准地发现山林与水域生态环境问题苗头,发挥预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变“补救”为“预防”呢?

永春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借科技力量为检察助力。为了确保线索来源有渠道,该院依托“公益诉讼·诉讼违法”举报E平台,主动把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报途径送进千家万户。近年来接受三地群众通过手机图文传送、定位等方式提供的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及公益诉讼线索52条,部分信息成为了很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轻松一拍,就能把我们想反映的问题最直观地发送给检察院,确实是便民好举措。”村民冯阿姨一提到这个举报E平台就竖起大拇指。

此外,针对一都镇森林覆盖面积大,溪涧遍布,存在测量面积广、地形复杂、人力不易抵达,取证、固定证据困难的情况,该院采用无人机巡查,每月1至2次对以一都镇莲花山为中心,半径3至5公里范围内的环境实行动态监督,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同时,购进“公益魔方”检务便携箱仪一体机,实现污染物快速检测,对重金属等51种污染物进行快速检测,将检测结果与国家标注自动比对,并支持检测数据上传至云平台,切实增强案件实地取证能力、线索排查和证据收集能力,提高办案效率,降低案件线索筛查成本。

一山一水,都和我们的今天息息相关,都与我们的明天紧紧相连。永春检察将积极履职,持续发力,守护好生态环境,让“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生态写照。

责任编辑: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