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92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文件精神,我市除了对耕地面积按全市统一标准进行保护补贴工作外,对于种植水稻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我市积极落实叠加补贴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户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规模生产。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核实上报种粮大户145户8505.34亩,其中紫泥镇15户867.50亩,程溪镇2户485.59亩,榜山镇11户900.11亩,海澄镇56户3110.69亩,东园镇34户1474.32亩,东泗乡6户338.94亩,白水镇3户203.80亩,港尾镇2户120亩,浮宫镇16户1004.39亩。
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促进农户生产积极性,对于支持农业发展,鼓励规模化生产经营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对于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高粮食产量,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对于完成我市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