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股东协议正式签订
2020-03-18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3月17日,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协调指挥部第一次成员会在龙岩召开,省水利厅梅长河副厅长,龙岩市张朝阳副市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省水投集团高管参加会议,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共同见证福建水务发展集团与各股东方签订股东协议。

张朝阳指出,股东协议签约落地,标志着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入新的阶段。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一要组建合资公司,尽快注册成立,到位资本金和管理团队;二要完成可研批复,确保专项债券申报和年度投资任务顺利完成;三要统筹项目安排,既要考虑城区及集镇,也要兼顾偏远乡村,要优先解决建档立卡群众饮水问题;四要落实建设资金,积极申请专项债,主动对接金融机构,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五要定期协调推进,发挥省市县三级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快项目推进;六要强化施工组织,配齐配强技术管理力量,加强现场指导,保障项目进度质量等建设目标;七要提高管护水平,立足长远发展,加快水务资产整合,实现城乡供水同管理同服务目标。

梅长河指出,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全省首个采取全市一盘棋、省市县三级共同推进的模式。要坚持标杆意识,把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打造成全省的标杆和可复制的样板;要坚持兜底意识,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服务老区脱贫攻坚事业;要坚持协作意识,合作双方要通力协作,算大帐、算长远账,求大同、存小异。要坚持可持续意识,把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成实用、管用、久用的项目,坚持大中小结合,县乡村并举。他强调,要紧盯阶段性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力争5月份实现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集中开工。

龙岩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总投资近80亿元,其中近三年拟投资60亿元,由省水投集团与龙岩市7个县(市、区)合作,共同打造以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为主,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城乡供水体系。

责任编辑: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