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日前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5日,南平市委、市政府根据《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南平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3月5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
《方案》要求,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切实抓好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疫情防控、迎接世遗大会,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一革命四行动”和“两高”沿线环境整治,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力推动、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此次行动共有七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以及创新探索长效整治机制。每项重点任务都制定了详细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
《方案》将提升行动分为4个阶段推进。3月5日至4月5日为全面启动阶段, 4月6日至5月5日为强力推进阶段,5月6日至6月5日为巩固提升阶段,6月6日—6月30日为总结推广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最终将行动成果固化为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套班子共同参与、有关部门合力推动、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市级成立由市委书记袁毅任组长、市长刘洪建任第一副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坚持“五级书记同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地要针对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反馈的问题、建议,抓好整改落实;突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整治;广泛宣传,营造农村环境整治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的重要依据,纳入绿色发展考评和大督查范围,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