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永定区按照‘河联治、河全治、河共治、河长治’的工作思路,探索和实践‘河长制’工作。”8日,永定区河长办负责人告诉笔者,通过“四治”,永定区辖区内河道环境明显改善,河流水质有效提升,在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位居第2名。
精心组织,着力使“河长制”成“河联治”
永定区注重打造生态文明,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形成了区级总河长2名、区级河长3名、乡级河长170名、村级河长274名的三级河长管理体系,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护河队307支共2510人,至目前各级护河队共开展护河行动500余次。先后选聘了乡级河道专管员21名,村级河道专管员255名,做到了河流管护全覆盖。建立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执法监督机制,设置了区、乡两级“河道警长”,强化了对涉水污染犯罪和阻碍治水工作行为的打击力度。
标本兼治,着力使“河长制”成“河全治”
永定区牢固树立共同治理、标本兼治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用水安全。2017年来,开展了3次集中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洗砂行为,强制拆除非法采、抽砂点45处,取缔违法堆砂场2处,对非法采砂的打击率为100%。重拳出击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3458户,面积115.46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近30万头。做好棉花滩永定库区水葫芦整治,打捞水葫芦面积7060亩、折算82万吨、湖面垃圾1843吨。落实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芦下坝、沿江电站等2个省级监控电站已于5月中旬整改到位,全区21个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大于0.5立方米/秒的水电站已于去年10月20日前安装放水装置和在线监控装置,并接入环保部门监控平台。
群策群力,着力使“河长制”成“河共治”
永定区把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之中,让广大群众成为河长制工作的传播者、参与者、实践者与监督者,合力创设良好的社会治水环境。去年来,永定区先后开展了“河小禹”“河长制工作进校园”“巾帼护河”等宣传活动,并通过媒体公示各级河长,在各河段明显位置设立“河长制”公示牌,明确各河道范围、河长、专管员姓名及职责、联系电话、联系部门和整治目标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开辟专题专栏,实时报道河长制工作的最新动态。聘请以老党员、退休干部、志愿者为主的社会监督员77人,及时发现影响河流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群众诉求,向各级河长办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对河流治理的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建章立制,着力使“河长制”成“河长治”
为努力实现“河长(chang)治”,使流域治理工作从“人治”提升到“法治”,永定区先后出台了《龙岩市永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办法》《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河长制信息平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各级河长、专管员的日常巡查、督查考核、信息报送、平台管理等河长制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区级河长已经巡河71次,乡村两级河长巡河40000余人次。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解决问题数百起。开展河道专管员专项督查2次,通报表扬31人,建议撤换31人,留用察看15人。开展专项督查9次,开出整改清单20余份,有效处理信息平台投诉件105起。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水质出现下降、工作不力、失职的河长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河长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