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近期,共立案查处12起农业、渔业违规生产行为,处罚金额达13.9万元。
日前,在例行抽检中,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发现宝盖镇一家豆芽生产商存在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的情况。根据抽检检验结果,在豆芽样品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a”成分。我国相关条例明令禁止“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a、赤霉素等物质”。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执法人员要求生产商立即进行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10月以来,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渔船检查执法行动,共查获7艘渔船,船上部分人员未持有相应有效的船员证书。石狮市农业执法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渔船所有人雇用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上船作业,同时严格进行处罚。
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打击农业、渔业生产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