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宁县创新建立农田水利设施投保机制——今后,农田水利设施因台风等灾害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
“往常,农田水利设施被摧毁后,只能等上级的灾后补助到位,才能开展修复工作,经常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泰宁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站长陈友淼介绍。
如何才能让农田水利设施在灾后快速修复,保障农业生产,减少农户损失?
泰宁2014年底被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定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后,积极探索,确立了“商业保险救大灾、管护基金抢小灾、双管齐下共化灾”。
本月15日,泰宁县以登记造册的1009.1公里灌排渠道和615座拦河坝为投保对象,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泰宁支公司签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财产保险协议。
根据协议,农田水利设施按不同类型、不同规格测算投保单价,如,渠道断面<0.5×0.5(m)按140元每米、0.5×0.5≤断面<1×1(m)按320元每米、1×1(m)≤断面按700元每米,水坝1≤坝长<10(m)按6.2万元每座、10≤坝长<20(m)按11.8万元每座、20(m)≤坝长按21.8万元每座,计算出保险总金额为2.94亿元,保险费率按3‰核算,共计保费88.3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一签。
出险后,保险公司在接报案后48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10日内出核定结果,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全额支付理赔款。这样,有了资金,一般来说,报案后1个月内可基本完成水利设施修复。
泰宁还出台了《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规定》,在全省率先设立水利设施管护基金。全县凡属水利、农发、发改、财政、烟草、移民开发、农业、国土等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在招投标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投资总额的1%提取项目建成后五年的项目管护费,同时从全县烟叶返税中提取2%、水资源使用费中提取30%的资金,并统筹中央、省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资金,设立水利设施管护基金。
水利设施管护基金由县财政局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商业保险绝对免赔限额以下的灾后修复和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奖励给运作规范、设施管护较好的用水户协会。基金现有200余万元,为农田水利设施提供了一份可靠的“补充保险”。
“有了双保险,农田水利设施就有了护身符。”陈友淼表示,农田水利设施投保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农田水利工程的抗风险能力,有效解决灾后修复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在自然灾害损毁后能尽快修复,保障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