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的通知
2019-08-0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公布2019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建办村函〔2019〕360号),我省30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经研究,现将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村〔2014〕6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建村〔2014〕13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的中国传统村落各类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请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保护发展规划。选择高水平编制团队,抓紧修改完善保护发展规划,生成保护和整治建设项目清单,精心进行项目设计,并组织技术审查和依法报批。

三、传承历史文化。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整治非保护性破旧房屋,恢复原有建筑风貌,形成统一协调的地域建筑风格,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力度。要优先对濒危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和加固,同时完善配套消防设施,确保不倒、不毁。

四、改善环境面貌。推进雨污处理排放,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清理规范房前屋后柴火杂物堆放,规范宣传招牌,梳理电力通信管线,保护古树名木,改造提升村内主要道路,合理建设或改造停车场、消防设施、旅游集散中心与标识等公共配套设施。

五、加强绩效管理。请各地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设区市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住建厅、财政厅备案,并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六、及时录入信息。请各地督促相关传统村落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前将项目实施信息录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ject.dmctv.cn),并于每年2月底前,由设区市将本地区上年度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送省住建厅和财政厅。

附件:

1.2019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安排情况表

2.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区域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