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2016年漳州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2016年我市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强化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粮食部门要做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指导性计划,合理确定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财政局要确保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到位,农发行要落实“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发展我市粮食生产,完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保护本地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