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财政部关于2016年预算重点监管事项具体情况和审核要求的通知》(财建便函[2016]179号)等有关要求,我办积极开展福建省2016年度“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执行监管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该项工作,郑延良副专员带领业务三处相关同志赴永春县就2016年度“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实地监管。在听取了当地县领导和粮食局领导的发言后,办领导传达了财政部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执行监管的工作要求并详细了解当地资金落实状况,并前往玉斗、蓬壶、岵山、中心粮库4个粮食收购库点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