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平市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有关要求,日前,我市提出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主要目标和相关任务量化指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近三年平均值,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3条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不得出现Ⅴ类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主要湖库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6%以上,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年度控制任务,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总量指标控制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