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9〕89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预通知》(食安办函〔2019〕9号)和《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预通知》(闽食安办函〔2019〕4号)要求,现就开展全省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中旬(暂定)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三、活动安排
(一)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开展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参与粮食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营造浓厚的粮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本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引导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粮食行业遵法重信典型,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三)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积极参与“中国好粮油”的宣传,树立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
(四)利用科研、检验机构及教育基地开展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监测,保障技术及应用,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的信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科学组织,做好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的部署,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把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贯穿于各项监管工作之中。
(二)注重活动效果。围绕食品安全周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要加强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粮食食品安全、共同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力争举办有特色、有成效、影响好的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四)认真总结评估。请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和省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7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正式文件报省局。
联系人:谢建斌
联系电话:0591-22026565
邮 箱:fjlsjhgc@163.com
附件:2019年福建省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