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是闽江正源头,保护好森林资源对维护闽江正源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建宁县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措施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规范提升木材加工企业。与应急管理局密切配合,加强全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厂区安全生产布局,配齐安全设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促进木材加工企业的规划发展,目前,全县3家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禁止杂薪材交易。为保护森林资源,提高阔叶林在森林资源中的比重,保持生物多样性,建宁县出台了禁止杂薪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从2017年起,连续3年开展“整治非法采伐杂薪柴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缔了全县薪柴交易市场,查处杂薪柴涉林案件22起,有效地保护了阔叶林资源;
三是推进禁柴改燃试点。在闽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闽江源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重点区位的6个乡镇11个行政村开展禁柴改燃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对全面禁止用薪柴为生产生活燃料的村,凡验收合格的,按农户人口数2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次,2017年至今已发放补助资金500万元;
四是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全县分片区成立了3支共7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齐了森林消防灭火设备,建设标准化营房,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强化森林消防队员的安全保障,为每位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了10份简易人身保险。同时,按照“乡用、站管、村监督”的模式,聘请了112人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护林员,并为每位护林员安装了智能APP,实行智能化管理,加强对森林火险的安全巡护工作;
五是推进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2017至2020年全县计划完成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17600亩,2017至2018年已完成赎买7600亩。2019年计划完成0.5万亩,目前,已完成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正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赎买办法。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有序推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互利共赢;
六是打击采挖杉木兜行为。为更好地保持水土,减少空气污染,县人大、县政协通过调研,提出“禁止非法采挖杉木树兜、禁止用杉木树兜炼油”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要求林业部门停止审批采挖杉木树、兜,并对非法采挖杉木树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2005年起,建宁县全面停止了商业性采挖杉木树兜,并在县境内全面禁止了利用杉木树兜炼制乌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