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采取启动社会化防治组织信用评价等方式,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今年全省共备案登记防治组织253家。
为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福建省林业部门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推进社会化防治组织信用信息采集、披露、惩戒等信用管理工作。福建省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公告全省备案登记和等级评价的社会化防治组织情况,今年全省评定乙级防治服务组织20家、丙级防治组织49家。此外,在启动社会化防治组织信用评价工作后,通过公开防治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采取惩戒等措施,鼓励防治施工单位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