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名单公示了!你的家乡上榜了吗?
2019-04-17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今日,省水利厅发布公示,拟将四个县(市、区)认定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标县(市、区)。

他们分别是

福州市永泰县

泉州市永春县

龙岩市新罗区

漳州市龙海市

经省水利厅评审,福州市永泰县、泉州市永春县、龙岩市新罗区、漳州市龙海市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行政验收,拟认定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达标县(市、区)。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水水政〔2017〕17号)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通过验收县(市、区)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顾云 电话:0591-87502175

看完上述内容,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节水型社会。

什么是节水型社会?

节水型社会是指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含三重相互联系的特征:(1)微观上资源利用的高效率;(2)中观上资源配置的高效益;(3)宏观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2000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建立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标是什么?

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小康社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节水制度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基本完善;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的风尚和合理的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零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行政验收的四个县(市、区),仅是省水利厅要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第一批名单中的一部分,其余县(市、区)还需加油了!

福建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名单

第一批

福州:永泰县(已通过行政验收)

宁德:寿宁县

莆田:城厢区

泉州:永春县(已通过行政验收)

漳州:龙海市(已通过行政验收)

龙岩:新罗区(已通过行政验收)

三明:沙县

南平:松溪县

第二批

福州:长乐市

宁德:福鼎市

莆田:秀屿区

泉州:德化县、泉港区

漳州:云霄县、长泰县

龙岩:长汀县

三明:明溪县

南平:建阳区、政和县

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

第三批

福州:闽侯县

龙岩:永定区

三明:宁化县

南平:顺昌县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