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春节前粮食市场商标维权专项行动
2019-01-24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 邱陵)23日,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春节前粮食市场商标维权专项行动,对市场上投诉较多的涉嫌侵犯“稻花香DAOHUAXIANG”大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责令侵权商品下架,肃清市场,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推进福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福州市春节粮食市场供应。

据悉,“稻花香DAOHUAXIANG”是福州米厂于1999年7月获得核准的注册商标,经过多年发展,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做大做强福州市粮食产业,打造本地名优粮食品牌,2017年,福州市组建成立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近期,福州市场上发现较多擅自在大米包装上使用“稻花香”标识的情形,福州米厂和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市粮储局、市场监管局反映投诉,引起高度重视。

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017年,在审理福州米厂与五常某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稻花香”不属于法定或约定俗成的大米通用名称,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大米包装上使用“稻花香”标识构成侵权。

福州正宗“稻花香DAOHUAXIANG”品牌大米拥有一颗星、三颗星、五颗星系列产品,在黑龙江泰来县建立2.2万亩生产基地,形成育秧、种植、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泰来县位于嫩江平原,黑土地,雪水灌溉,昼夜温差大,日照充足,属于第一积温带,稻谷生长周期180天,绿色健康无污染。

“我们与黑龙江省泰来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采用‘基地订单’模式,建设2.2万亩粮食生产基地,以及现代化稻谷仓储设备,实现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稻花香”产品已完成市场布点的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东南区域和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西南区域。

当天,执法人员分为三组,检查永辉、麦德龙、新华都、山姆、家乐福、禾盛粮油等超市、卖场8家,检查福州市粮食批发市场批发粮行27家,发现涉嫌侵犯“稻花香DAOHUAXIANG”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6种,已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提供相关来源及授权证明等材料。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