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激励机制等手段,鼓励乡村创新经营机制,探索“县乡统筹”“抱团发展”“强村带弱村”等模式,引导各村发展物业经济、乡村旅游特色经济、电商电力经济等,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止2018年底,霞浦县全面消除“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以上193个,10万元以上的98个。
县乡统筹,做大集体经济“蛋糕”
鉴于贫困村、“空壳村”资源少、资金少、项目少、人才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难度大的状况,霞浦县结合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县统一运营、村集体受益”的模式,将57个贫困村每个村50万元的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同时增加2个村纳入试点,共计2950万元,由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统一参股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施工生活营地经营建设项目,每个试点村每年获得固定分红6万元。同时,乡镇(街道)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用地、资金等难题,统一运营、做大“蛋糕”,帮助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松港街道统筹街道财政以及江边、利洋、下村、后港等6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金共计400多万元,在城区附近建设物流仓储基地,每年租金60多万元,各联建村按股份占比分红,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10多万元。
抱团发展,有效整合发展优势
针对各村资金资源、区位条件不一,部分村难以实施好项目壮大集体经济等问题,霞浦县引导乡村两级,发挥各村发展优势,整合各类扶持发展资金,集中力量上项目,共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如,崇儒乡整合郑洋、新村、半路张等10个村资金资源150万元,在乡政府所在地打造农产品展示一条街,由云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租,10个村每村每年获收益3万元。再如,溪南镇引导左湾村、南坂村、溪尾村等7个村抱团发展,由镇政府协调用地,在沿海村联合投资建设仓储项目,年租金21.5万元,7个村按一定比例进行分红。
以强带弱,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针对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不平衡,“空壳村”“薄弱村”缺人才、缺资金,地理优势不明显等问题,霞浦县坚持“大帮小、强带弱”的思路,大力推行“村村联建”模式,充分利用中心村资源、资金、人才等优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帮助“空壳村”“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牙城镇后山中心村新建占地面积800多平方米的中心村市场,引导联建村入股,通过主楼店面、市场摊位出租等方式,实现3个联建村年收入5万以上。再如,三沙镇东山中心村盘活闲置土地3.1亩,联合二坑、三坪等村,统筹资金110万元建设仓储项目,出租给企业存储紫菜干品,年租金10多万元,根据股权6:2:2的比例分配给三个联建村,帮助二坑、三坪等村实现村财“消零”。
奖励激励,激发干部能动性
强化正向激励,对发展成效明显的,给予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奖励,激发村干部主观能动性。霞浦县探索实行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制度,经乡镇(街道)审核、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集体每年可以提取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收部分的一定金额作为村干部奖励。对三年内通过自身努力进行资源开发、资产盘活等,给村集体带来经营性收入增长达到10万元以上的空壳村、薄弱村,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属实,县财政按经营性收入新增部分的1倍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在“两优一先”评选、村主干考录公务员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此外,各乡镇(街道)每年拿出一定的考核奖励资金,对空壳村、薄弱村转化工作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进行奖励。
强化保障,加大资金政策扶持
近年来,霞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着力强化组织领导、资金扶持、政策帮扶等方面保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良好条件。县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牵头,统战、发改、国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解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难题。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脱贫攻坚工作以及乡村党员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合理开发利用海域滩涂资源壮大沿海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进五争十”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扶持“空壳村”“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设6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有条件发展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发展项目。同时,加大金融服务、用地用海以及税费减免等方面保障力度,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