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就业和产业扶贫方面。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的作用,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光伏产业和创业等项目,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全市有1.63万户贫困户落实产业或就业扶贫帮扶措施,占贫困户数的88.1%;推行“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模式,全市有7388户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
二是低保保障方面。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救助14804户、30577人,其中列为扶贫开发对象18328人。
三是教育扶贫方面。全市实现贫困学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2018年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730人次1075.65万元。
四是健康扶贫方面。在全省率先完善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发生的属于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自付300元封顶。全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118960人次,医疗总费用15141.09万元,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94.04%,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83.4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