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让河清岸绿生态美
2019-01-03   作者:庄诗莹   来源:泉州晚报

核心提示

安溪境内河流较多,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56条,总长度达933.8公里,总面积约3057.28平方公里。近年来,安溪县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县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达标率为100%,森林覆盖率稳定65.77%。

着眼体系创新 推动山水共治

清晨,安溪县桃舟乡的村民肖桂林蹚着露水走在达新溪的岸边,查看河道里是否有垃圾漂浮。这条河虽然不宽,却是一派水清岸绿、波光粼粼的优美景致。作为村里安排的河道管理员,肖桂林几乎每天都要沿河巡查一次。

“若是遇到河水污染等严重问题处理不了的,要赶紧上报河长。”肖桂林一边弯腰捡拾岸边的废纸屑,一边对笔者说。

李首烜就是肖桂林口中的“河长”。他既是安溪县桃舟乡的乡长,也是分管晋江、九龙江桃舟乡流域的“河长”,负责辖区内12.58公里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调查。“我每周要巡查河道和河堤,如果发现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等情况,就要马上制止。”李首烜说,除了他之外,桃舟乡8个村、127个村级小组都分别有一名村民负责河道及河道周围的环境巡查。

“问题在河里,根源在岸上”。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安溪县围绕“山水共治”这一主线,率先开启山长、优挂、专查“三驾马车”,使全县大河小溪实现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集中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首推“河长+山长”,实行山河共治。安溪县于2018年1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安溪县全面推行山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山长体系,明确由分管农业副县长(流域河长)担任县山长,乡镇主要领导(乡镇河长)和村委会主(村河长)分别担任镇村山长。山长制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强化河长山长有机结合,将山长制中的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茶园生态修复、矿山治理、除草剂整治等项任务,纳入县河长制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使河长体系得到延伸、推进更为有力。

首创“优挂+差退”,倒逼河长办高效运作。安溪县于2018年5月在福建省首派后备干部到县河长办挂职,第一批6名挂职干部专门从县环保、水利、农茶、国土、住建、水土办等部门择优选拔,均为优秀年轻的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要求各乡镇比照县级做法配强乡镇河长办。安溪县河长办内设人秘综合组、督查考核组、信息宣传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挂职人员视同到基层挂职,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优先提拔,对未做出实绩的予以退回换人,倒逼河长办高效运作。去年5月以来,安溪县河长办下乡督查112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32个,开展联合执法12次,向上级报送信息126条,有力促进河长办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作。

首设“专管+专查”,促进相互监督。安溪县于2015年4月在全省首设县流域水环境专职巡查队,从县行政执法局专门抽调8名执法人员,配备2辆执法巡逻车辆及录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分南北线2组全天候,不间断开展溯源巡查,并实行“日巡查,周报送、半月办结、月通报”制度。针对每日巡查发现问题,首先由巡查组对问题分类并移交属地乡镇和河长联系部门限期(15天)办理,并由县河长办以周简报、月通报的形式,进行全县通报,确保发现各类问题闭环处理。同时严格按照省河长办要求,招聘并管好102名河道专管员,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专人巡查管理,使专查专管互相监督,叠加效应更加明显。目前由安溪河道专管员发现上报的各类涉河涉水问题达1526件。

着眼治理创新 推动绿色发展

安溪县列全国重点产茶县首位,茶园面积高达60万亩。如何在茶产业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求得共赢?

安溪下好“三步棋”,茶园变庄园。通过“全面治”,安溪县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茶园1.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近45万亩,化肥使用量增幅比2016年减少10.23%;积极创新茶叶虫害生物防控技术,茶叶害虫绿色防控面积达46.63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达52.01万亩次。通过“重点改”,安溪县整合资金和资源,开展茶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采取植树造林、退茶还林、茶树留高、适度稀植、梯壁留草、禁用除草剂和高毒农药等有效措施进行修复。2017年以来安溪县实施茶山补植套种阔叶林10256亩,退茶还林2850亩。通过“示范引”,安溪县着力打造西坪镇、龙涓乡等一批茶园综合治理全省示范工程,目前全县累计建成生态茶园32.5万亩,茶园高效管控比例提升至47%,生态茶园比例提升至54%,建成集旅游、观光、品茗、休闲、科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茶庄园22个。

作为一种严重的水土流失类型,崩岗在安溪境内分布十分普遍,全县境内崩岗多达12800余处,约占全省崩岗总数的一半。面对天然本底差、面源污染大、生态修复慢的现实,安溪县多方探索植“绿”转型新路,出重拳下猛药,力促茶园变庄园、秃山变绿山、浊水变清水“三大转变”。

安溪抓好“三带头”,秃山变绿山。通过“带头退”,安溪县在福建省率先实现石材行业全面退出,全县共关闭石材矿山73家,石材加工企业637家;通过“带头治”,安溪县先后投入资金5亿元,整治废弃矿山11个、矿山迹地8.1平方公里,使矿山迹地变为耕地(茶园)、农业综合体和生态景观;通过“带头建”,安溪县每年组织发动县直各部门和有关乡镇到茶山种植责任生态林,今年全县已完成林木认建面积1028亩,在感德镇茶山建成水利林、教育林等示范点56个,使“尘飞扬”逐步变为“绿满山”。

此外,安溪还推好“三个新”,浊水变清水。打好“新战役”,安溪县坚持治污重在治源、清水重在清浊,以水土流失治理为切入口,集力打响治崩岗保水清攻坚战,已成功治理崩岗3586处,成为全省典范;推行“新模式”,安溪县率先探索将崩岗侵蚀区打造成工业开发区、生态旅游区、水保生态区和经济作物区,现已开发工业用地2780亩,建成茶果园3200多亩,产生经济效益2.8亿元;进行“新运维”,安溪县将全县68个村镇污水处理站统一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运维,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污水处理质量;狠抓大龙湖、城西库区第三方保洁,月均打捞垃圾17.2吨,有效杜绝河流脏、乱、差现象,逐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

着眼管护创新 推动全员参与

针对河小量多、线长面广、管护难度加大等实际,安溪县采取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民共治,以“三力”带众力、促合力,全县上下掀起一股管河护河爱河的热潮。

部门协力,联合作战。安溪县成立由河长联系部门、河长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落实督办交办、周报月报制度,已下达督办单19件、交办单17件,下发月通报11期,督促问题整改112件。安溪县出台《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搭建联合执法平台,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去年以来共组织联合执法23次,出动执法人员682人次,拆除涉河涉水违章建筑6200多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3726立方米,查处违法采洗砂行为16起,使“各自为战”形成“联合作战”的合力。

司法助力,无缝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的作用,安溪县仅半年就联合开展巡查12次,联合督办涉水违法行为7件,审查各行政机关报备巡查信息4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5份,建议作出行政处罚5件。安溪县河长办加强与法院生态审判庭无缝衔接,去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刑事案件15件、审判16人,使一些涉河涉水老大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乡镇发力,全民护河。去年7月,安溪县组织发动全县开展河长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共召开部署培训会43场次,张挂宣传标语(牌)577条(个),出动宣传车210车次,发放宣传手册9720本,进村入校宣传57场次,修订村规民约116个,通过集中高频宣传,使河长制家喻户晓。此外,安溪县还组建15支乡镇夕阳红护河队、巾帼护河队、红领巾护河队等,聘请47名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河道义务监督员,开展各类护河活动28场次,使爱河护河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庄诗莹)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