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泉州市大胆创新,小步快走,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级改革叠加效应,积极探索“晋江经验”和“晋江方案”,积累了一批改革经验和成果,为国家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泉州探索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宅基三权分置等改革任务。改革以来共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104747宗,完成宅基地镇级审批504宗;腾退宅基地6345亩,帮助3.1万户群众解决住房需求;累计激活15343宗、5638亩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14家金融机构参与批量授信,已办理宅基地和农房抵押3137宗,金额20.32亿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制定《晋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规定》等入市政策和交易规则,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以及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改革以来共完成4宗集体经营性地块入市,面积25.84亩,成交金额765万元;22宗入市地块已进入审批环节,4宗入市地块已挂牌公告。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泉州不断丰富“和谐征迁”经验,重点加强征地农民的多元保障,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提高农民收益。改革以来共发放养老金14.66亿元,建成62个现代小区,安置面积达1182万平方米,充分解决了农民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