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海洋违规渔具 泉州开展“清网”三年行动
2018-11-28   作者:谢曦   来源:泉州晚报

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2018年起,泉州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力争2020年年底全市海洋禁用渔具杜绝使用,渔具网目尺寸基本合规,渔获物幼鱼比例符合国家要求。

   根据行动方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将结合专项执法行动,统筹执法力量,坚决打击使用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规定的13种禁用渔具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违法违规行为,年底前清理取缔违规渔具1200张以上(其中拖网400张以上,张网800张以上)。

   此外,通过组织开展幼鱼(幼体)比例检查执法实践,推动带鱼等35种重要捕捞经济种类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幼体)比例管理规定的实施,实现2018年、2019年、2020年及之后,在单航次渔获物中,带鱼等35种重要捕捞经济种类幼鱼(幼体)重量分别不得超过该种类总重量的50%、30%、20%的管理目标。同时,实现幼鱼(幼体)比例执法案件的突破。

   此次“清网”行动除了重点取缔和打击电毒炸鱼及使用拦截插网陷阱(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拖曳束网耙刺(俗称“珊瑚网”)等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之外,还将集中打击使用网目尺寸严重偏离国家规定的网目尺寸标准的渔具,以及违反带鱼等35种重要捕捞经济种类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幼体)比例管理规定的行为。

   执法检查中,对查处的禁用渔具将一律没收或清理取缔,并严格按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海洋捕捞主要作业方式(拖网、张网)的网目尺寸将作为执法重点,对海上作业和回港卸货渔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渔具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扣减柴油补贴,并予以相应处罚;对渔获物幼鱼比例不符合国家通告要求的依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海警或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