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泉州洛江区石改办获悉,该区针对2018年本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翻建资金筹集困难等情况,出台《农村危房(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对石构危房改造每户补助近5万元。
根据该规定,洛江区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户提高至4.8万元/户,包含省、市两级补助资金,共可获得补助7.3万余元;推行修缮加固模式,改造完成后统一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报告,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洛江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引入效能追责机制,对进度滞后、数据上报不及时的乡镇(街道),区石改办提请上级批准,启动问责程序。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洛江共完成石结构房屋贫困户改造387户,发放补贴387户,拆除石结构房屋12.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