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3日讯(福州日报 李白蕾)省政府向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说,全省各级共设河长5829名,《福建省河(湖)长制暂行规定》已报省政府审议。 据了解,我省已完成全省所有河湖名录调查,全面编制“一河(湖)一档一策”,并保持动态更新,制订了治理方案。全省设河道专管员13231名,设立河长办1182个、人员4765名,实现河湖长制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从湖库到池塘全覆盖。全省还新增1495个水质监测点位,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划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全覆盖。 为实现河长制长效运行,省河长办已起草《福建省河(湖)长制暂行规定》,对河长办设立与职能、河(湖)长设立与职责、河道专管员招聘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已报省政府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