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织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2018-11-21   来源:三明日报

今年以来,我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契机,扎实开展“1333”行动(即健全一支队伍、落实三大责任、打造三个平台、完善三项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立,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村级,着力打造一张立体式、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强化协管员日常巡查检测和规范指导,农民使用农药的自律性得到了有效提升,科学种植、合理用药、规范用药意识得到全面普及,零散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问题有了明显改善,为推进产地准出夯实基础。截至10月底,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三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方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以建制村为一级网格,乡镇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县行政区划范围为三级网格,市行政区划范围为四级网格,建立“层层负责、上下互动、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覆盖全市”的市、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农产品产地环境预警、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工作的网格化信息化。

按照“建制村推荐,乡(镇)人民政府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选聘程序,原则上每个建制村确定1名协管员。截至10月底,已有10个县(市、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的通知》,其中永安、宁化、建宁、沙县、尤溪、大田、泰宁、梅列、清流已完成协管员选聘工作,登记在册协管员达1485人。大田县通过调整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能,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职责,进而实现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泰宁县将辖区内按就近划片原则,每3个村选聘1名协管员;其它县(市、区)均是每个建制村选聘1名协管员,由农技员兼任。协管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收储运输户(企业)等单位基础资料,协助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档案;负责村级农产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定期对村内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收储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至少每月检查一遍),收集相关文字和图资料,必要时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对所选聘的协管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如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等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协管员考核采取平时考核、抽查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其履行职责、协管能力、工作态度、参加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工作实效和续聘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平时管理、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抽查考核及年终考核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