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陈岩)近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漳州市精准脱贫“三千”工程实施工作补充意见出台,我市提出,根据市属5所高职院校2018年招生实际情况,在完成“三千”工程第一阶段招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云霄、平和、诏安三个贫困县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把“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扩大到其余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经济困难学生,有关审核程序、条件和资助资金与三个贫困县补助困难学生的做法相同,实现惠民政策全覆盖。
在学生就业选择上,“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毕业后,如果资助对象有更好的就业选择,未到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企业就业,要充分尊重学生就业意愿给予支持,不收回已发放的减免学费资助经费。
在就业帮扶服务上,为实现贫困家庭“一人工作、全家脱贫”的目标,市人社局、经信委和国资委将精准做好征集至少1000个岗位(重点企业、好企业)工作,坚持精准就业扶持,专业岗位对口的原则,选择好与市属5所高职院校学历和专业相对应的岗位,并允许师范类、医药卫生类学生双向选择就业意向。
文件要求,要积极建立健全“三千”工程后续跟踪服务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要建立“三千”工程跟踪台账;市人社局要做好贫困学生毕业后就业服务;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各学年资助资金;各高校要做好资助资金管理,及时发放到位,教育引导受资助学生珍惜“三千”工程惠民政策,并化为学习动力,奋发读书,努力取得一技之长,回馈社会。各单位、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实施精准脱贫“三千”工程,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作配合,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