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机制的永春探索
2018-09-28   作者:苏福彬   来源: 海峡通讯

永春以生态综合执法为突破口,为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图为湖洋溪水源涵养林 

  永春,古称“桃源”,地处晋江上游,生态环境良好,桃溪、湖洋溪等诸水汇流,是下游泉州的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

  作为国家生态县、全省九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第一批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永春县坚持生态立县,以生态综合执法为突破口,探索构筑了一面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盾牌,闯出一条生态护航新路子。2017年9月,永春作为全省唯一县级代表,在中联部与省委举办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介会上,讲述自己的环保故事。 

环保警察,提升生态执法威慑力

  “美丽永春欢迎您,旅游警察伴你行”。近年来,永春县致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加强平安景区建设,2017年4月,永春县组建旅游警察专业队伍,同时在全县重点景区布建13个旅游警务室,并开通全国首个旅游警务“云平台”,招募了100多名平安旅游志愿者,全方位保障旅游生态环境,努力将永春旅游警务打造为永春全域旅游的一张名片。

  旅游警察主要维护旅游景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办理涉及旅游违法犯罪,也注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运作。比如,建立与旅游、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巡回法庭等部门的协作联调机制,共同化解在景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建立与气象部门的联动运作,做好恶劣天气的交通预警提示、路面交通管控工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建立与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急救包扎、涉水攀爬等救援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自开展工作以来,排查化解了30余起涉旅矛盾纠纷,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救助旅客100余人次。

  组建旅游警察两个月后,去年6月,永春县公安局成立了生态警察中队,这是全省公安机关首个生态警察专业队伍。

  长期以来,永春县公安局由于警力和编制受限,在开展生态保护和生态执法时,存在案源线索不足、专业力量缺乏、打击力度不强、震慑效应不够等“软骨病”问题。再加上以前流域生态保护涉及水利、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职责分散交叉,职权不清,流域生态保护形同虚设。

  生态警察成立之后,永春县公安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特别是涉河涉水类刑事、治安案件中职责明确,彻底解决了以往打击涉河涉水等生态违法行为“多头管理又无人管理”的困境。永春县公安局长黄文通说,这支队伍坚持对危害生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从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到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运用公安刑事侦查执法权和行政强制措施,在全县流域生态监管加入公安手段,大大提高流域生态执法震慑力。

  对涉及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生态警察及时立案侦查、迅速破案、严厉打击。今年上半年,生态警察就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捣毁私设生猪屠宰“黑窝点”1个,破获非法经营刑事案件6起,积极配合县河长办、农业部门查处非法电鱼、网鱼案件6起。通过加强巡查监管,全县流域没有发生过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采砂等涉河涉水刑事案件。

  在生态司法领域,早在2011年永春县法院就设立了生态法庭,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多年来共审理判决了370多件此类案件, 2016年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2017年3月,永春法院又在该县旅游集散中心、北溪文苑风景区等地挂牌成立首批旅游巡回法庭,探索建立旅游纠纷现场调解、就地立案、快速审理和立即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为永春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而多年前,永春县检察院为加强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在原有的办理涉林刑事案件职能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土地、矿产、环境等生态资源领域案件的监督职能。2018年3月9日,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官工作室挂牌,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

  “设立生态警察、旅游警察、生态法庭、检察院生态检察科,建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使涉生态环境案件有了专门集中办理的通道,生态案件办理日趋集中化、专业化,为全县生态安全提供了全力保障。”永春县司法部门负责人说。 

综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

8月9日9时,晴空万里,在永春县桃溪东平段长汀桥下游处,违法电鱼者黄某和林某在东平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满满两大袋价值600多元的鱼苗放入流水潺潺的桃溪。

  几天前,黄某和林某在桃溪东平段电鱼,被正在进行联合执法巡逻的东平镇河长办及派出所当场抓获。经严肃教育,违法当事人认识到后果严重,主动提出购买鱼苗放生。

  这是永春县环境联合执法巡逻中发生的一幕。县有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联合执法,县河长制办公室、环保部门时常与县公安局、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行动,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变多部门分散行政执法为综合生态执法,改突击整治为常态执法方式,提升了执法成效。2017年以来,永春县环保局牵头联合有关环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644人次,查处违法企业87家,罚款金额163万多元,其中实施查封11家,立案处罚77家,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1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

  “通过整合、集中生态执法力量,改变以往分兵作战、孤军作战、顾此失彼以及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生态综合执法的强制力与威慑力。”永春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苏文荐说。 

跨地区联动,构建生态执法新机制

7月5日,永春县河长办工作人员林超勇、检察院生态科科长郑一新等驱车100多公里,来到永春与漳平交界处的一家违规造纸厂,与漳平市环保、民政、国土、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跨地区流域污染问题现场调查处理。近两年来,该厂废水、污水直排入河,被下游群众多次举报。由于该厂位于两地交界处,加上跨界污染涉及不同行政区划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开展频频受阻。

  当日,两地河长办、检察院及环保部门对造纸厂环评、设备、能耗、排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民政、国土部门对造纸厂所在位置进行现场测量及定界确权;电力部门对造纸厂电力使用情况进行察看。调查结束后,两地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该造纸厂属于违规污染企业,必须于8月1日前取缔拆除;由漳平市环保局对造纸厂进行查处,具体查处工作中需要永春配合的,永春相关部门、乡镇应全力配合;两地河长办、检察院对处理情况及时跟进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此次联合调查处理,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两个县(市)河长办首次跨地区协作,也是永春、漳平、大田三地检察院在今年5月签订《关于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后的首例合作案例。“检察+河长”的跨地区联动监督模式,创新了流域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为破解跨界污染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推进流域难点问题治理作出了有益探索。 

环保铁军,守护“清新福建”

  生态环境执法的永春实践,只是福建省环境执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完善以污染源在线监控、环保网格、移动执法、环境信用评价为核心的信息化系统,织密环保监管网。在全国率先实现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省市县全覆盖,执法人员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便携设备现场执法,现场采集证据,实时记录在手机APP或电脑软件里,自动生成执法笔录。证据固化,消除了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空间。

  随着最严《环保法》的实施,一些企业违法排污越来越隐蔽。执法人员善于创新战术战法,白天检查没问题,就晚上查,晴天检查不排污,就雨天查,上班日检查没偷排,就节假日查,刚查过的,突然杀个回马枪,让违法排污企业措手不及……同时,还利用集中摸排、顺藤摸瓜等战术,让违法企业无所遁形。

  福建省还整合省市县三级力量,形成一支严密的环境执法队伍。常设九个省级执法督导组,打破地域界限,将地方自查与省级督查相融合。环保部门加强同公检法衔接,率先在全国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案件移送机制、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奖惩机制等。

  为方便百姓举报污染情况,省环保部门开通“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平台。群众发现企业污染情况,只需点击“我要举报”,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并现场拍摄照片,就可随时举报环境污染情况。

环境执法,已成为福建生态建设的一个品牌,得到生态环境部的高度肯定。今年,福建还将集中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重拳整治百姓身边的污水、垃圾、噪声、油烟等污染,让百姓有更多环境获得感。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秦明在接受媒体时表示,今后将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