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通知提出,这次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重点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切实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为,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要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安全隐患。
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参考同类机动车车型设定更加严格的变型拖拉机报废年限,及时注销报废车辆。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查询平台共享相关信息,推进异地运营车辆联动查处。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针对个别地区发生的不法商户违法翻新旧农机、违法办理假牌证等事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加强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要妥善处理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按时启用新版证件,严格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开展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对免费政策实施后的农机安全监管投入给予必要保障。
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主动引导企业尽快按标准制发出厂合格证。在企业修改合格证期间,不应影响购机者正常办理相关手续。
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