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农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厦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设的通知》,厦门市将在同安区和翔安区设立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
厦门市将以项目带动机械化示范点建设,加快“机器换人”步伐,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厦门市将在同安区建设1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要求项目示范点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抓好机械化育秧技术、机插秧技术、机械植保技术、机收技术、谷物烘干技术等机械化生产技术,促进水稻增产增收,提升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水稻全程机械化发展瓶颈。与此同时,在翔安区建设2个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项目示范点要完成耕、种、管、收等环节机械化作业,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和相关技术装备的集成配套,探索可大范围推广全程机械化的高效生产模式和适宜本市机械化生产的技术体系、作业规范,提升厦门市旱地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破解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难题。
成为建设示范点可获得政府补助。每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可获得补助40万元,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可获得补助30万元。
申请成为示范点必须达到一定条件和要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必须有固定的机具停放、集中育秧等生产管理场所;在5年内购置农机装备的资金总额(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须达100万元以上;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年度完成水稻机械化耕整地、插秧、植保、收获四个环节各1000亩以上和机烘500吨以上的机械化作业服务(限本市作业)。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应有自行承包旱地作物100亩以上;在5年内购置农机装备的资金总额(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须达60万元以上;年度完成耕、种、管、收等环节合计100亩以上机械化作业服务(限本市作业),人工成本较项目实施前降低50%以上,辐射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