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业厅印发《福建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一是明确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为保护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遵循的原则是“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二是规范资源档案管理,明确要求对于涉密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应当按照保密要求,加强监管。三是规范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购买行为,要求购买森林资源必须有利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四是国有林场的采伐目的是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森林森林结构优化调整。五是为保护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林场林地资源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办理相关手续。六是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促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有序利用,明确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实行有偿使用原则。七是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机制,要求国有林场必须执行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