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效、廉洁、规范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水利局自2018年4月份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全面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要求水利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和业主、业主和各参建单位分别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各方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截止目前厦门市水利工程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70份,其中主管部门与项目业主签订20份,项目业主与参建单位签订50份。
通过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规范了工程监管部门、业主和各参建单位等各方的廉政建设义务,使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进一步认清廉政建设形势,增强廉政建设的紧迫感,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