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做好台胞与台资企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闽农机管〔2018〕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66条措施”,其第8条“在闽从事农业生产的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神,7月30日区农发局农机站工作人员走访台资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馥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其农业种植所需的农业机具、农业设备,与其负责人共同探讨目前生产中存在的难点,寻找解决办法,重点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送政策上门,积极回答他们提出的疑问。此次宣传活动促进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不断提升我区农业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