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食用调和油开展专项监管活动,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得一定成效。
2018年4月1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食用油存在偷工减料、虚假标示等问题进行曝光,其中通报标识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吉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添顺粮油有限公司、福建旺龙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转基因冒充非转基因)等公司生产的食用调和油。
针对上述情况,尤溪县检察院机关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各类食用油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食用油流入市场;建议该局认真查找食用油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该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机制,主动参加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开展的系统督查执法活动,加强对该类犯罪案件的实时监控,实现线索及时移送、处理,有效打击犯罪分子。
此外,为确保监督取得实效,该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向企业经营者、食品商贩、餐饮从业者、群众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引导商家合法生产、销售健康食品,远离犯罪,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查封不符合规定的食用调和油240箱、大豆油400箱,召回食用调和油230升,专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