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生态保护还需“深耕”
2018-01-23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生态补偿机制,是下游通过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金”,助推上游加强生态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的有力之举,也是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自2016年3月,福建首次与广东签署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以来,龙岩在生态保护方面频频出招,全市掀起一系列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闽粤共同设立水环境补偿资金,让龙岩在推进生态环保方面有了更强的资金保障,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有了更足的底气。通过多种举措并行,龙岩关闭了一系列的污染源,修复了一批受损的青山,清理了一条条被污染的河流。但成绩背后,也应关注生态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于龙岩而言,如何兼顾生态效益和农民利益就是一大难题,这就是需要我们“深耕”的地方。

生态保护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难免带来阵痛,尤其对于养殖户和相关企业,这其中不乏曾经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仅有治理决心还不够,切实做好转产转业方是根本之策。

一方面,要做好分类扶持和引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创新就业能力,切不能让当地百姓为了生态断了“生路”,甚至为了发展又步入破坏生态的“恶循环”。

其次,要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立足当地生态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产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生态环境出效益,让转产转业农户尽快享受到绿色产业发展成果,在家门口就能吃上“生态饭”。在这方面,无论是象洞镇东寨村的百亩设施农业项目,还是蓝溪镇青泉雪鹅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实践,都给当地提供了思路,值得关注和借鉴。

再者,要巩固生态保护成果,还应加强宣传,调动广大农户积极性,生态保护化“被动”为“主动”,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牢固共识,最终形成合力,推动生态保护与农民致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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