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泉州湾,泉州多年来一直力行保护水环境,如今更进一步,将通过地方立法保护晋江、洛阳江。
昨日下午,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研究通过了2018年立法计划,明确《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在明年进行初次审议。目前,泉州市环保局已完成法规初稿起草工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征求意见当中,保护“两江”流域水环境的项目推荐数排在第一位。在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总量扩大、城镇化率不断提高,而水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源头水污染屡禁不止、边治理边污染现象突出的大背景下,通过立法为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受到广泛关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此外,2018年立法计划还明确,将继续审议《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同时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泉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作为预备项目,并开展以移风易俗为主的促进文明行为的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