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农耕文明史的农业大国,小农不仅是农业经济的基本单元,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
十九大报告在提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下面这几位农业专家也分别提到了“小农户”的重要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重视和保护“小农户”的利益
“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要形式
通过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服务
“小农户”有着自己的生产经营优势
由于“小农户”采取家庭经营方式,农业管理更加精细且因为无需外部监督而减少了人员管理的成本。在中国人多地少的背景下,“小农户”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所以越是人均土地少的地方,“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的意义越重要。在山区丘陵地带,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往往也只能采取“小农户”的经营方式。“小农户”为了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产出,往往会特别关心农田保护,包括修建梯田、维持灌溉系统和增加土地肥力。
新形势下“小农户”经营面临新困难
首先与工业相比较,农业的收益很低,在很多地方甚至不能自给自足,需要依靠政府补贴才能够持续。这造成“小农户”对非农收入的高度依赖,有许多农民为了外出务工,只能放弃原来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采取最节约劳动力的方式从事农业。更多农民放弃了农业,成为完全依赖非农业收入的城镇人口。
其次,“小农户”的生产面临着进入市场的困难。这不仅因为“小农户”缺少进入市场的渠道,还因为“小农户”生产规模较小,且缺少统一的标准和标识。大多数“小农户”的产品高度依赖中间商,中间商不仅会压低价格而且会将市场风险转嫁给“小农户”。
工业化和城市化将就业机会越来越集中到城市,造成小农兼业的困难,“小农户”在家庭周边打工的机会在逐渐减少。此外,资本下乡也在挤压“小农户”生存空间,一些公司进入乡村以后,大量流转土地,实施规模化经营,使周边的“小农户”很难生存。
如何保护“小农户”的利益?
保护“小农户”的利益,促进“小农户”的健康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政府要从支持规模化生产转变为支持“小农户”生产,至少要改变目前重点支持规模化农业企业的政策格局,使“小农户”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第二,要通过多元价值的实现增加“小农户”的收益。“小农户”的价值在于多样性,如果把小农也纳入到专业化生产中,“小农户”的价值就会被低估。现在有一些开发“小农户”多样性价值的模式,比如通过农业生产者与城市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的方式,“小农户”不是提供单一的农产品,而是提供粮食、蔬菜、肉食等多种产品,甚至在这之外还可以提供休闲、观光等功能,从而实现“小农户”的综合价值。
第三,构建新型市场关系。现在正在形成一些新型的市场关系,如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地方性而非全国或全球的市场,以及基于熟人关系和相互信任而形成的交易关系等,这些都可以更有利于“小农户”的生产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