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河长办获悉,今年以来,永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印发并实施《永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治水管河成效日渐显现。
专项行动助河畅。结合福建省“三个全面清理”,先后开展河道清障、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侵占河岸违章搭盖清理、围垦种植清理等专项行动,大力清除河道内、河岸边淤塞物、构筑物、阻水物等,实现了河畅,确保了行洪安全。
水质提升促水清。一是转变“重建轻管”理念,分期分批将全县已建的210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切实发挥效益,减少污水直排。二是编制流域水质提升方案,细化分解河长任务,分步开展各类污染源治理,不断提升水质。现在,部分流域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
生态修复显自然。一是注重源头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2.28万亩,完成造林绿化3.28万亩,退出老旧电站25座,恢复良好的河流生态。二是注重生态建设,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湿地公园建设,打造草长莺飞、充满活力的自然生态水环境。
常态管护保成效。一是常态巡查河道,明确各级河长巡查频次,由上而下,层层督查,及时发现处理河道问题。二是开展河道考评,按照“双随机”原则,实施河道“月考评、月通报”,根据考评成绩拨付相应补助,以评促管,以奖促治。三是强化河长责任,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纳入绩效考评,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河长采取效能约谈、通报批评,加大考核权重和追责力度,强化相关部门和乡镇河长的责任,确保河流有人管、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