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改革:海阔潮平涌 风好正扬帆
2017-10-11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十八大以来是我国渔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渔业发展伟大历史进程中具有鲜明里程碑意义的五年。这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渔业重视程度高,明确新的渔业发展方针,加大对渔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农业部带领全国渔业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支渔惠渔政策,大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渔业转型升级迈出了坚实步伐。

  渔业发展方针发生重大调整,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进

  2013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意见》从我国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同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现代渔业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提出现代渔业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以养为主的方针”。这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确定“以养为主、养捕加相结合”以来,中国渔业发展方针的一次重大调整,标志着渔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按照新的发展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农业部大力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和转型升级。以2016年3月29日韩长赋部长出席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并讲话为序幕,先后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现场会,提出“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目标,以及“四转变”“四调优”的总体思路。2016年以来,《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正式发布,渔业油价补贴改革调整正式实施,海洋渔业资源限额捕捞试点、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洞庭湖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等具有开创性的工作纷纷启动,渔业转方式调结构迈出坚实步伐。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党组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保持了渔业经济形势稳中有进。

  渔业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渔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十八大以来,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亮点。据统计,全国水产品产量由2012年的5907.68万吨增长到2016年的6901.25万吨,增长16.82%,水产品市场供给充足,为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13年水产品出口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2016年,全国水产品出口量423.76万吨、出口额207.38亿美元、贸易顺差113.64亿美元,出口稳居国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国内渔业生产养捕比例由2012的73:27提高到75:25。除传统的养殖、捕捞、加工流通业之外,增殖渔业、休闲渔业蓬勃发展,成为带动渔民增收的新亮点。截至2016年底,共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496家,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五大产业的产业格局形成,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定向好势头,国家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2016年达到99.8%,水产品市场监测合格率从93.6%提高到2016年的95.9%,均为历史最好水平。

  渔业资源养护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

  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投入增殖放流资金39.5亿元,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429亿单位,增殖放流活动渐成为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事业。新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55个,总量达到523个;新建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5个,总量达到25个;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42个。坚持并不断完善休渔禁渔管理制度。2017年新调整的伏休方案统一并延长了各海区休渔开始时间,将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均纳入休渔范围,被称为史上最长休渔期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首年实施秩序平稳、成效显著。2015年和2017年,农业部分别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将禁渔期时间统一为3月1日—6月30日,禁渔区范围扩大至长江流域、淮河干流、珠江、闽江及海南省等内陆水域。经国务院批准,于2017年1月印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7〕2号),明确“十三五”期间海洋渔船“双控”政策,到2020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的目标;正式启动海洋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制度,明确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截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减船转产任务并开具报废拆解证明、注销渔业船舶证书的渔船船数为4054艘,占总任务数的20.27%。

  渔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服务“一带一路”成效显著远洋渔业产业规模进入世界前列,远洋渔船总数达2571艘,总产量约200万吨,作业海域扩展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南极磷虾渔业取得重要进展。坚持履行国际义务,以“零容忍”原则坚决打击“非法、不报告与不管制”(IUU)捕捞活动,促进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初步建立了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远洋渔业管理体系,实现了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全覆盖,实施了产地渔获证书、国家观察员制度、标准化渔捞日志等监管措施,初步构建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产业政策体系不断改革完善。国际合作成果丰富。“秉持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参与涉及我主要远洋渔业作业海域的7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事务;坚持互利共赢,与毛里塔尼亚、阿根廷、伊朗、塞拉利昂、加纳等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中美、中欧、中俄等渔业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有关国家及太平洋、印度洋岛国渔业合作进一步稳固,有力促进了合作共赢的双边渔业关系发展。中日、中韩、中越周边协定继续顺利执行,周边渔业关系和渔业秩序保持稳定。

  强渔惠渔政策力度加大,渔民民生进一步改善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渔业渔政的投入达到1352.12亿元(2013-2017年),渔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港建设、“菜篮子”工程渔业项目等项目有效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完成重大调整改革。根据改革后的油补政策,直接补贴将退坡式递减,调整出部分资金用于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渔港航标、水产健康养殖、资源养护等项目建设,这将为现代渔业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撑。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民生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保险机构加快拓展渔业产品,为现代渔业建设提供金融保险服务。渔民人均纯收入年由2012年11256.08元增长到2016年16904.20元,增长50.18%,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启动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中央财政3年投入13.4803亿元,安排74164户渔民上岸安居,促进了渔民的安居乐业和渔区的稳定繁荣。渔业互保业务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十八大以来,全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共承保渔民378.54万人(次),承保渔船29.98万艘(次),支付经济补偿金26.2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2794.52亿元。累计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90个,“全国文明渔港”34个,渔业安全监管长期机制有效构建,渔业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科技支撑作用突出,渔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十八大以来,渔业科技投入20多亿元,比前一个五年增长1倍;渔业科研条件建设得到加强,渔业科研专项有效实施,现代渔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科技协作改革机制开始建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渔业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稻田综合种养、渔业节能减排、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网箱养殖底排污等低碳绿色循环技术推广进展顺利。渔业科技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1项,审定新品种58种,审定渔业国家和行业标准297项;渔业科技贡献率由2010年的55%上升至2015年的58%。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覆盖了渔业主要门类“鱼虾贝藻”,覆盖水产品种占主要养殖品种的68%,覆盖产量90%以上。建成国家级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236个,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共14399个,实有人数410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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