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市粮食收购和质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公开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超标扣量方式等政策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销售“明白粮”。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导作用,做好腾仓并库等各项收购准备,随行就市积极收购农民余粮,切实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多渠道筹措储备订单收购和其他粮食收购资金,防止因收购资金跟不上造成“打白条”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加强收购市场监管,适时组织粮食收购专项检查, 严肃查处,对虚报冒领储备订单直接补贴资金或利用陈粮、“转圈粮”套取差价的行为,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