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泉州版河长制 确保“大水缸”水质安全
2017-09-21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泉州水资源总体偏少,水环境承载压力较大,部分河道水质不够稳定,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如何保护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维护好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成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围绕河长制战略部署,泉州市坚持高处着眼、低处入手,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泉州版河长制。日前在泉州召开的水利部太湖流域片第三次河长制工作交流会上,泉州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傅春添作典型发言,介绍泉州经验。

  在“统筹”上下功夫,全面实施河长制,确保“大水缸”水质安全

  泉州市自上而下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统一架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市委书记郑新聪担任河长制总督察,市长康涛担任河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河流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全市168名河长、267名流域河长、1667名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通过建立联合会商、联合整治、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协同联动机制,做到全市涉河资金集中使用、涉河项目有效整合、涉水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涉水执法队伍联合行动。

  据傅春添介绍,为统筹推进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近年来泉州每年落实3亿元补偿资金实施上游水资源保护项目,并由此带动上游地区合计150亿元资金投入,促使1200多个保护项目落地实施;为统筹推进山美水库流域综合治理,泉州落实15亿元,统一实施永春、德化、南安等地1383平方公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确保“大水缸”水质安全;统筹推进“七库连通工程”,投入63亿元,实施跨5个流域的联合调水和综合整治工程,大幅提升泉州东部沿海片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河道生态安全水平。晋江市还探索建立“河长一支笔”工作机制,设立河长制项目资金专户,由各河流河长统筹安排,做到“一支笔审批,一位河长统抓到底”。

  在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上求突破,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

  在“法制化”方面,泉州强化“两法衔接”,率先建立“河长办与检察院”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市本级和12个县(市、区)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共同签署联合监督意见,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建立督查问责和通报曝光工作机制,严厉整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一段时间以来,联合督办涉河涉水违法行为28件,其中已整改15件,其余13件将于近期整改到位;下达检察建议书2件,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提出检察问责建议。德化县牵头建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永春县成立生态警察中队,石狮市、晋江市设立河道警长,安溪县河长办与城市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提升了综合执法水平。

  在“社会化”方面,泉州市鼓励引导全市各地购买第三方服务,有效解决人员编制困难和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今年来,先后委托第三方开展“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开展水质监测规划与评价,开展河长制日常考评、河道保洁和巡查养护等工作。南安市依托第三方服务公司设立河流管养中心,建立起一支专业化河流巡查管护队伍,配备巡查管护船只、巡河无人机、巡查车辆等专业设备;泉州台商投资区设立“企业河长”,为治水队伍注入新生力量。

  在“信息化”方面,早在2013年,泉州市就投入5400万元,在全国率先研发水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排污企业、重点取用水户、重要河道、饮用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实时预警、实时处置,并根据各县(市、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情况,采取“红黄蓝”分区动态管理,推动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有效落实,促使红区向黄区转变,黄区向蓝区转变。今年来,泉州市探索利用资源卫星和无人机遥感技术,在晋江东溪实施了水源地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应用光谱分析和地理信息系统,精确监控水质动态,克服了地面测站监测时效、监测范围、监测精度不足的问题。据了解,该项技术在国内应用卫星遥测水质领域属于首创,有望成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得力助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促进河长制开花结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促进河长制开花结果。”傅春添强调。为此,泉州市建立严格的督查检查、考评考核工作制度,河长实行“季度检查、半年督察”,河长办实行“两月督查、每月巡查”和“月例会、周调度”。3月份以来,市河长办先后组织4轮专项督查、6轮河道巡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5份、情况通报7份,有效解决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督查—整改—通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今年来,全市督查发现的254个“四乱”问题已整改到位230个,余下24个将于近期完成整改;5件河长批示件和41件群众举报件得到及时办理,一些久拖未决、严重侵占河道、污染水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016年7月以来,泉州市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月考评方式,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月考评、月评分、月通报”,而且考评结果公开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促治的形式进行奖励,2016年下达奖励资金350万元。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傅春添表示,泉州市将持续加快河长制各项工作,让河长制在泉州这个以水命名的城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这里得到有力践行,让850多万泉州人民真真切切感受到河长制的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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