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确、深度贫困户无力建房、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通知指出,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通知要求,各地务必制定鼓励政策,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要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励运用当地建材,建设造价低、功能好的农房。
通知强调,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底线要求。其中,北方地区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清洁供暖。此外,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