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发改委对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实施的《福建省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出解读。
去年以来,根据福建省政府部署,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制定符合福建实际情况的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具体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
据介绍,实施意见所选取的重点群体包括了七大重点人群,即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层干部队伍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这些群体不仅在各行各业城乡居民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且代表了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和战略重点,对这些群体的有效激励将成为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有力支点。”福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传统农民、老年人等在内的其他群体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普遍增收也需要统筹推进这些群体的增收。
实施意见坚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坚持夯实居民增收基础,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切实将居民收入提高建立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综合成本降低的基础上;坚持持续拓宽增收渠道,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坚持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